2018年7月5日,省协调联络组向我市转办第35—1批次,共1件举报案件,标注“*”案件1件,受理编号为4191号。现将案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受理编号4191号:“海林市二道河镇老家站村杜某某、沙某某、邵某某等3人毁林开地,破坏湿地开荒;杜某某挖沟破坏村民耕地,导致该耕地连续4年无法种植。”
(一)基本情况
经查,举报内容涉及的杜某某、沙某某、邵某某系海林市二道河镇老家站村村民。举报地块位于海林市二道河镇老家站村南沟(南大岭)。
(二)核实处理情况
经调查,举报情况不属实。
收到信访案件后,海林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,海林市国土局、林业局、二道河镇政府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组,于2018年7月7日至二道河镇老家站村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及现场踏查。现已查明具体情况。
经查,举报涉及的土地为沙某某、杜某某、邵某某23年前(1995年)开垦的耕地,不是林地和湿地,不存在毁林开地,破坏湿地开荒情况。其中,沙某某耕种的土地是柴河林业局向日林场的耕地,每年交承包费140元/亩;杜某某、邵某某耕种的土地为村集体的五荒地,享受国家直补,村土地台账有记载。杜广有没有在地里挖沟给地邻造成四年无法耕种的情况发生,土地现状自1995年至今未改变。
(三)问责情况
无。
(四)包案领导及具体责任人
包案领导:(姓名:高峰,电话:18945306699,职务:海林市人民政府市长)
(姓名:张兴武,电话:13836332333,职务:海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,负责破坏耕地举报内容)
(姓名:齐景伟,电话:13555401777,职务:海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,负责破坏林地湿地举报内容)
具体责任人:(姓名:王晔,电话:18945302222,职务:海林市国土局局长)
(姓名:张旭忠,电话:13766647111,职务:海林市林业局局长)
中共海林市委
海林市人民政府
2018年7月11日